腫瘤抗原是指細胞在癌變過程中出現的,能夠誘導宿主產生細胞免疫和體液免疫的新抗原及過度表達的抗原物質的總稱。有效的機體抗腫瘤免疫主要由細胞免疫治療介導,本章節重點闡述誘發細胞免疫的抗原分類。
腫瘤抗原具有以下特點:免疫原性,指引起免疫應答的性能:免疫特異性,指引起機體產生針對該抗原的特異性抗體和致敏淋巴細胞;免疫反應性,指能與免疫應答產物相互作用的性能。目前認為腫瘤抗原產生的分子機制主要包括:①在細胞轉化和癌變過程中產生新的蛋白質分子;②糖基化等原因所導致的異常細胞蛋白質獨特降解產物;③正常分子結構改變;④隱蔽的自身抗原分子的暴露;⑤膜蛋白分子的異常聚集;⑥胚胎抗原或分化抗原的畸變表達;⑦某些蛋白的翻譯后修飾障礙。臨床觀察發現少部分腫瘤患者可有自發的腫瘤消退,人們相信在少數患者體內存在抗腫瘤反應,但是腫瘤抗原引起的免疫反應通常較弱,甚至引起免疫耐受。目前腫瘤發生免疫逃逸的機制主要有下述三點。①腫瘤發生免疫逃逸與腫瘤的抗原性有關。腫瘤相關的蛋白來源于胚胎或者正常細胞的組分,屬于弱抗原,且特異性的抗原表位可能被多糖封閉,使得免疫系統無法識別。②由于晚期轉移性腫瘤或免疫系統本身的衰竭使免疫系統的作用被削弱。③腫瘤抗原的提呈能力差。基于腫瘤抗原以上的特點,如何提高腫瘤抗原的免疫原性成為腫瘤免疫學發展的關鍵。
依據抗原的特異性,腫瘤抗原主要分為腫瘤特異性抗原(tumor specific antigen,TSA) 和腫瘤相關抗原(tumor associated antigen,TAA)。腫瘤特異性抗原只存在于癌變細胞表面,在正常組織中不表達。腫瘤相關抗原,包括P53、p15、Her-2/neu、PSA、PSMA、CEA、SART-1、PRAME等,這類抗原在正常組織中低表達,在腫瘤細胞中有很高的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