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討論乳腺癌免疫治療的醫保報銷問題之前,我們必須明白,不同國家和地區的醫療保險政策差異較大。在一些國家,新型藥物如免疫治療藥物可能尚未被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而在另一些國家則可能部分或全部被覆蓋。
對于中國而言,自2019年起,國家醫保局開始逐步將一些新型抗癌藥物納入醫保目錄中,其中也包括了部分針對乳腺癌的免疫治療藥物。例如,某些PD-1/PD-L1抑制劑已被納入最新的國家醫保藥品目錄,患者在規定的醫療機構接受治療時可享受到一定比例的報銷。
但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乳腺癌免疫治療藥物都能獲得醫保報銷。通常只有那些經過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批準上市,并被列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的藥物才有資格得到報銷。此外,即使是列入醫保目錄的藥物,在實際報銷時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條件,如適應癥限制、醫院等級限制等。
具體到乳腺癌免疫治療的報銷情況,患者需要咨詢當地的醫療保險管理部門或所在醫院的醫保辦公室獲取最新信息。因為醫保政策會不斷更新調整,而且不同省市的政策執行細節可能有所區別。
晚期乳腺癌病情控制,轉移灶縮小甚至消失
陳女士,49歲,2005年11月右乳房發現腫塊,經醫院檢查確診為乳腺癌,隨后進行切除手術,術后同時進行放療和化療。2014年9月,出現咳嗽、胸悶等癥狀,經PET-CT檢查,發現癌細胞轉移至右肺和腰椎多處,遂再次進行化療。2015年持續復診和治療,但經檢查顯示已多發淋巴結轉移、骨轉移、甲狀腺轉移及右測卵巢轉移。12月通過本機構向日本癌研有明醫院咨詢第二診療意見,尋求日本專家醫生的治療意見。
2016年1月轉診至日本,在國內接受現有治療(荷爾蒙治療)的同時在日本接受免疫細胞治療。2016年5月免疫治療一療程后(4個月共6次),通過PET-CT對比免疫治療前后病情狀況,未見其他明顯轉移,已轉移部位未見擴散、部分轉移部位腫瘤縮小甚至消失。2016年7月開始了免疫治療第二療程的治療,病情穩定,至今已開設第三療程。